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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部分农机生产企业补贴产品进行联动处理的通知

作者: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 收藏

  西宁市、海东市农业农村局,各州农牧(农牧和科技)局: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部分农机生产企业补贴产品联动处理的通知》(苏农便〔2020〕217号)和《关于江苏银华春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的处理通报》(苏农便〔2020〕218号),江苏银华春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洛阳泰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部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采取联动处理措施。取消江苏银华春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GKN-200型、1GKN-230G型、1GKN-250G型旋耕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洛阳泰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704型轮式拖拉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请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监管,发现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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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t.qing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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