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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关于调整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部分机具补贴额的公示

作者: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3日 收藏

  根据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现拟对联合整地机、割草机、秸秆压块(粒、棒)机、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等4个品目的部分补贴产品的补贴额进行调整,具体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请以书面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hnynctnjc@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国成,联系电话:0971-6101776。

  附件:《青海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部分档次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表)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2日

《青海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部分档次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表)

序号 品目 分档名称 基本配置和参数 调整后的中央补贴额(元) 调整建议
1 联合整地机 复式少、免耕联合整地机 深松深度≥30CM;耕幅≥3M;配套动力≥180马力 8000 补贴额由33600元,调整为8000元
2 割草机 1.6-2.1M旋转式割草机 1.6M≤割幅宽度<2.1M;旋转式 3000 补贴额由3900元,调整为3000元
3 割草机 2.1-2.8M旋转式割草机 2.1M≤割幅宽度<2.8M;旋转式 5000 补贴额由9000元,调整为5000元
4 割草机 2.8M及以上旋转式割草机 割幅宽度≥2.8M;旋转式 7000 补贴额由10000元,调整为7000元
5 秸秆压块(粒、棒)机 0.5T/H以下的秸秆压块(粒、棒)机 生产率<0.5T/H 2000 补贴额由6000元,调整为2000元
6 秸秆压块(粒、棒)机 0.5-1.5T/H的秸秆压块(粒、棒)机 0.5T/H≤生产率<1.5T/H 4000 补贴额由9000元,调整为4000元
7 秸秆压块(粒、棒)机 1.5T/H及以上的秸秆压块(粒、棒)机 生产率≥1.5T/H(带破碎功能的成套压块(粒、棒)设备) 6000 补贴额由18000元,调整为6000元
8 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电动方向盘,直线精度±10CM的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 电动方向盘,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直线精度±10CM 5000 补贴额由21600元,调整为5000元
9 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 液压控制转向机,直线精度±2.5CM的北斗导航自动驾驶系统 液压控制转向机,北斗导航自动驾驶系统,直线精度±2.5CM 6000 补贴额由28900元,调整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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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t.qing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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