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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开展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2020年第2次投档的通知

作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本站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4日 收藏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有效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等有关要求,我省决定开展福建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2020年第2次投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

  符合《福建省2018—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附件1)、《福建省2018—2020年省级财政资金特色农业产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附件2)或《福建省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品目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附件3)中各档次参数配置要求的产品。

  秧苗移栽机、喷杆喷雾机、沼气发电机组3个品目及“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品目中流量50m³/h以下、流量50—80m³/h、流量80—130m³/、流量130—180m³/h微灌首部4个档次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发生了调整,之前已列入补贴的产品需要重新投档。其他已在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8-2020)中可以正常办理补贴的产品,不需要重新投档。

  二、投档产品条件

  参加投档的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一)获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报告,第三方产品检验报告应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合格证书的检验机构出具;(二)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三)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四)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的产品,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机具不得参与投档。

  三、投档时间

  生产企业投档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2月6日。

  四、投档材料

  生产企业按照“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原则,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网址:http://td.sxwhkj.com/),如实填写企业信息,选择符合要求的机具,逐项核对相关信息,依据机具的性能、结构、基本配置和参数以及价格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选定所属档次,经其确认无误后投送,具体资料和信息为:

  (一)企业信息。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扫描页、获证(鉴定、认证)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厂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机具信息。包括大类、小类与品目,名称与型号,基本配置和参数,机具正前、正侧、正后照片和整机铭牌照片。整机铭牌照片如下图:

  (三)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新增投档企业按照平台操作说明,通过投档平台上传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

  (四)装配柴油发动机的机具。(1)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发证日期在2016年12月1日之后的机具,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发证日期在2016年12月1日之前的机具或其它机具,需提供发动机型式核准证书,如因排放标准从国二升级到国三后导致机具型号、配置参数变更的,还需提供原发证单位出具的变更审查确认报告或企业自主变更报告。

  (五)通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投档的产品。除提供(一)至(四)项材料外,还需要以下资料和信息:(1)鉴定平台上的产品信息,从鉴定平台上抓取推送;(2)相关报告中没有档次所需要的参数,企业需要提供原证书颁发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通过第三方产品检验报告投档的产品。除提供(一)至(四)项材料外,还需要以下材料:(1)检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合格证书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企业应在报告首页空白处注明归档参数所在页码,并在归档参数所在页里用波浪线标注。报告中没有档次所需要的参数,企业需要提供原检验机构的证明材料。(2)产品执行标准。提供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pbz.gov.cn或www.qybz.org.cn)上备案信息的截图,如下图。如产品执行标准为企业标准,还需要提交产品企业标准的扫描件。

  (七)植保无人飞机。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或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通用航空分会授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培训资格等材料;(2)与保险公司合作承保第三者责任险(因操作农用航空器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或财产损失)有关协议或合同等材料,每台产品赔付限额不低于100万元;(3)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相关材料;(4)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材料。

  (八)使用锂电池的机具。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由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合格证书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锂电池、充电器的检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报告中需要有安全性方面的检测检验内容);(2)锂电池生产企业与保险公司合作承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有关协议或合同等材料,每台产品赔付限额不低于100万元。

  (九)新产品试点机具。新产品试点机具档次见附件3,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整机(或关键部件)发明专利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或者评价证明)之一;(2)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出具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3)产品使用地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的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材料(格式见附件4)。

  (十)以柴、煤为燃料的谷物烘干机、茶叶炒(烘)干机。按照我省生态省建设要求,以柴、煤为燃料的谷物烘干机、茶叶炒(烘)干机严禁在我省销售。生产企业在投档时需要提交承诺书(格式自定,加盖公司印章),承诺在我省不销售以柴、煤为燃料的谷物烘干机、茶叶炒(烘)干机。如发现生产企业在我省销售以柴、煤为燃料的谷物烘干机、茶叶炒(烘)干机并办理补贴,将取消生产企业有关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

  五、创新型农机装备的投档

  为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闽农综〔2019〕83号)中“对省级资金补贴范围内的创新型农机装备实行“543”补贴政策”措施,符合条件的农机产品可申报创新型农机装备,具体如下:

  (一)创新型农机装备条件。(1)符合《福建省2018—2020年省级财政资金特色农业产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附件2)中各档次的参数配置要求;(2)产品的整机或关键部件(不含外观)近3年内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或通过科技查新。

  (二)投档材料及要求。申报创新型农机装备的产品,除本通知第四大点“投档材料”要求材料外,还须将以下材料寄送到我处:(1)申请书;(2)产品的整机或关键部件(不含外观)近3年内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或科技查新报告;(3)创新型农机装备详细信息(附件5);(4)各项专利的专利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外公布的),包括:专利的封面、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5)产品手册。

  为鼓励支持创新,保护创新型农机装备,对法院已受理的涉及侵权的农机产品,将暂停相关产品的补贴资格。

  六、进口农机装备的投档

  为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闽政〔2019〕8号)中“对进口农机产品按同等条件享受补贴”,进口农机装备投档材料要求如下:(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关税等材料。(二)企业信息、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由国内进口商填报。(三)第三方产品检验报告提供CNAS、CE、UL、TUV等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中文版)。

  七、相关要求

  生产企业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等有关要求真实、完整地填报提交投档信息,对投档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以下问题将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1)投档产品不属于福建省补贴范围内产品;(2)投档产品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福建省补贴产品资质条件的要求;(3)投档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不符合所投档次基本配置和参数等要求;(4)没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选定所属档次;(5)提供虚假材料投档。

  参与投档的农机生产企业要主动报告以下情况:(1)中央资金补贴比例超过50%或省级资金补贴比例超过50%的产品;(2)产品投送或提交后,产品的企业信息、鉴定(认证)信息、机具信息等发生变更。未主动报告的,将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电话:0591-87566707,传真:0591-87602170)

  附件:1.福建省2018—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

  2.福建省2018—2020年省级财政资金特色农业产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

  3.福建省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品目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

  4.农机新产品实地验证表

  5.创新型农机装备详细信息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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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sn.xm.gov.cn/
  • 游客
    发布于2021-01-01 22:14
    请问21年150马力拖拉机补贴完售价多少了  --来自beplay体育官网app 手机版
  • 游客
    发布于2020-12-30 07:35
    请问你们一个问21年的拖拉机补贴多少  --来自beplay体育官网app 手机版
  • 游客
    发布于2020-12-05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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