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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和收获损失率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本站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0日 收藏

农机鉴推〔2021〕51号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浙江省畜牧技术推广与种畜禽监测总站(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总站)、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程机械化有关工作促进粮食稳产增产的通知》(农办机〔2021〕2号)工作部署,掌握在用水稻联合收割机的整体质量水平,维护购机农民的合法权益,重点对收获损失率等作业质量开展入户调查和田间调查,查找问题,寻求对策,推动企业创新产品,推动农机农艺融合,助力粮食稳产增产夺丰收,农业农村部决定今年以部省联动方式,在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四川和浙江、山东、广西、广东、湖北、云南等12省开展全喂入履带自走式收割机质量调查工作和收获损失率调查。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农机管〔2021〕6号)要求,我站组织制定了《2021年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和收获损失率调查实施方案》。该方案已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批复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按期完成相关任务。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21年4月30日

  农机鉴推[2021]51号:关于印发《2021年水稻联合收割机产品质量调查和收获损失率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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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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