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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启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通知

作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本站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9日 收藏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宁波不发),有关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为确保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序开展,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以下简称服务系统)从即日起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系统网址

  http://223.4.70.98:2018/GZBT2021To23

  二、系统账号

  (一)各级管理部门账号。各市、县(市、区)管理、操作和财政账号由省级统一发放,浏览员账号由同级管理员分配。乡镇用户账号由县级管理员分配。

  (二)农机生产企业账号。农机生产企业登录账号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注册的账号,投档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登陆服务系统,登录名和密码与投档平台一致。

  三、有关事项

  (一)所有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生产企业均须在服务系统启用后签订《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承诺书》(附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上传至服务系统。因违规操作、补贴信息不实等造成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生产企业要第一时间完善相关产品信息,及时将供货补贴产品信息准确完整录入系统,确保购机户能随时提交补贴申请。对因企业录入信息不及时造成农户无法及时享受补贴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视情予以处理。

  (三)服务系统用户须实名登记,有关人员应妥善保管服务系统相关账号及密码,防止账号丢失、密码泄露,不得把账号转借他人。因企业、个人自身原因账号泄露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

  (四)为方便农机生产企业找回密码,农机生产企业可通过开通账号密码找回功能并对系统账号绑定手机号,产生费用由企业自行支付,费用由开发公司收取,具体咨询服务系统技术服务电话。

  (五)我省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办”APP自助办理补贴申请。因“浙里办”APP相关功能尚未开发完成,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可先通过服务系统进行办理。另服务系统中省补功能尚未开发完成,省级累加补贴产品和省级补贴产品等补贴申请办理和APP自助办理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1-86757578,服务系统技术服务电话:400-056-0569。

  附件: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承诺书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承诺书.pdf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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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jgzbt.zj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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