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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作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0日 收藏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19﹞59号)精神,严格变型拖拉机(以下简称变拖)存量监管,变拖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为消除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作出了突出贡献。现将变拖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变拖牌证注销及在册管理情况

  1.全省变拖存量大幅下降。2021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公告31038台变拖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全省变拖在册存量继续大幅下降。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变拖数量为25788台,较2020年12月底56826台减少31038台,下降54.62%。

  2.各市变拖存量总体降幅较大。6个市存量变拖同比降幅超过50%,其中淮南市降幅达到87%,居全省之首。

  各市变拖存量及同比降幅如下表:

2021年 2020年 降幅 2021年 2020年 降幅
淮南 391台 3091台 87% 宣城 1140台 2242台 49%
蚌埠 1623台 5946台 73% 芜湖 513台 980台 48%
阜阳 1190台 4159台 71% 池州 739台 1399台 47%
六安 1650台 4916台 66% 合肥 5242台 9667台 45%
亳州 326台 822台 60% 淮北 3004台 5274台 43%
滁州 1849台 4114台 55% 宿州 3164台 5096台 38%
马鞍山 364台 811台 55% 安庆 2378台 3839台 38%
黄山 1872台 3914台 52% 铜陵 343台 549台 38%

  3.变拖数量500台以上县(区)有8个:濉溪县2806台,合肥市蜀山区2789台,灵璧县2656台,合肥市包河区1297台,太湖县1078台,怀远县764台,舒城县753台,凤阳县552台。存量1000台以上的县(区)由2020年底的12个减少为5个。

  4.继2020年芜湖市南陵县和繁昌区存量变拖在全省率先清零后,2021年又有合肥市长丰县,亳州市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阜阳市临泉县、阜南县,芜湖市三山区等7个县(区)及淮南市辖区实现存量变拖清零。在此,对南陵县、繁昌区、长丰县、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临泉县、阜南县、三山区等县(区)及淮南市变拖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表扬。

  二、变拖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省厅强化部署,强力推动。2021年以来,我厅将变拖专项整治列入工作重中之重,多次发文部署,并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提出工作推进新措施。一月一调度,半年一通报,强力拧紧变拖专项整治工作链条。重点农时和节假日期间,多次组织农机安全工作督导,推动变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10月,召开全省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会并就持续开展变拖专项整治工作再次作出强调。11月,我厅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全省16个市全覆盖;12月,我厅组织省农机监理总站对12个变拖存量大县开展了专项工作检查。

  2.各地政府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合肥市政府领导亲自过问,推动出台变拖提前报废淘汰补助政策,落实变拖禁限行执法管理,明确全市变拖“清零”目标。宿州市组织全市变拖档案逐份清查,检查整改问题变拖226台。马鞍山市深刻汲取“11.15”事故教训,配合公安交管开展路面执法专项检查,检查上路变拖287台,查扣处理66台。安庆市根据市委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反馈整改要求,对全市已报废注销的15042台变拖全面摸排,对1090台己注销报废未拆解变拖落实镇、村两级包保责任人,强化属地监管责任。黄山市组织区县交叉检查变拖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摸排清理非黄山籍变拖74台,强化变拖违法打击力度。铜陵市铜官区鼓励变拖提前报废,目前变拖完全清零。2022年该区全面实行变拖禁行。

  三、上半年通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各市对我厅《关于2021年上半年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皖农机函﹝2021﹞649号)高度重视,强化整改。蚌埠市专题会议部署整改要求。市政府召开3次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农机、公安积极协调配合,通报涉及问题已整改到位。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到凤阳县现场办公,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安庆市分管副市长做出批示,市农业农村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各县、区开展全方位督查。六安市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舒城、霍山两地开展专项督导,约谈、通报等多措并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合肥市将通报传达各县,明确整改要求。市农机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各县区开展“变拖”专项整治督查,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2021年11月,我厅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中发现,阜阳、亳州、淮北等市还不同程度存在变拖年检把关不严,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不到位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机动车安全检测报告不合规,无交警违章事故处理证明等。12月,对12个变拖存量大县开展专项工作检查时发现一些地方还存在变拖档案管理混乱、年检把关不严(以农机检测机构报告代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安全技术检测报告》)等问题。此外,对公告作废的牌、证不能给予收回。在多地城乡道路发现已报废变拖违法上道路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大,变型拖拉机路面监管与专项整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变拖专项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持续从严深入开展,容不得半点懈怠。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安徽省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2022年巩固提升的阶段性要求,对近年来变拖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措施,扎紧笼子,加强督导检查,勇于动真碰硬,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整体加快变拖“清零”步伐。要主动提请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城乡道路无牌无证、虚假牌证、过期牌证等非法营运变拖的执法打击力度,依法采取禁限行措施,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压缩变拖生存空间,加快实现变拖“账面、路面”双清零,着力预防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道路交通安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7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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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a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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