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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作者:海南省财政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1日 收藏

  各市县财政局,省农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14号)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公司)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该项资金列2022年“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功能科目,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及时拨付使用。同时,请按照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市县
(单位)
合计 约束性任务 备注
良种良法技术补助★ 农机购置补贴★
合计 3891 2650 1241
1 海口市 100 100
2 三亚市 690 590 100
3 儋州市 60 60
4 琼海市 100 100
5 文昌市 60 60
6 万宁市 60 60
7 定安县 60 60
8 澄迈县 100 100
9 屯昌县 60 60
10 东方市 100 100
11 乐东县 1250 1150 100
12 昌江县 60 60
13 陵水县 810 750 60
14 保亭县 30 30
15 琼中县 30 30
16 白沙县 30 30
17 临高县 100 100
18 五指山市 31 31
19 海南农垦控股 160 160 支出经济
集团有限公司  分类科目:
50799

注:标注★的支出方向不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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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mof.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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