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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1日 收藏

  有关盟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14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01号),现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渔业增殖放流”(项目代码:Z145070020001),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该项指标列2022年“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上述指标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盟市具体分配资金、金额详见附件。

  各盟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1〕8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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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czt.nm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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