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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取消有关旋耕机补贴资格的通报

作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1日 收藏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基层报告,山东省临沭县瑞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沭瑞祥)生产并在我省补贴销售的部分1GKN-160、1GKN-230型旋耕机,违反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现通报如下:

  一、违规行为

  经基层调查核实报告,临沭瑞祥补贴销售的部分旋耕机产品整机体形尺寸参数,超过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DG/T 005—2019(旋耕机)》所规定可变范围,违反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和《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苏农规〔2019〕9号)第十条第四款“销售的产品与法定鉴定公示的参数和配置不符,包括降低配置,以小充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等”等规定,属较重违规行为。

  二、处理结果

  经书面约谈告知,取消临沭瑞祥生产的1GKN-160、1GKN-230型旋耕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三、有关要求

  因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产销企业自行承担。已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产品,经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符合要求的补贴产品可继续按规定办理补贴手续。各相关产销企业要切实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杜绝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对产销企业加强监控,发现违规问题按规定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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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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