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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报告》发布2021年我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1%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从2019年起,农业农村部建立了包含13种主要农作物的全国秸秆资源台账,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涵盖了产生秸秆的2963个县级单位、使用秸秆的3.4万家市场主体,以及34.3万户抽样农户。《报告》基于台账数据,分析了当前全国秸秆利用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报告》显示,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2021年,全国农作物秸秆利用量6.47亿吨,综合利用率达88.1%,较2018年增长3.4个百分点。
秸秆还田生态效益逐步显现。2021年,秸秆还田量达4亿吨,其中玉米、水稻、小麦秸秆还田量分别为1.26亿吨、1.13亿吨、1.04亿吨,分别占可收集量的42.6%、66.5%、73.7%。
秸秆离田效能不断提升。2021年,秸秆离田利用率达33.4%。饲料化利用量达1.32亿吨,饲料化利用率达18%,较2018年提高3.7个百分点;燃料化利用量稳定在6000多万吨;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量达1208万吨。
秸秆市场化利用加快突破。2021年,全国秸秆利用市场主体为3.4万家,较2018年增加7747家,其中年利用量万吨以上的有1718家,较2018年增加268家。饲料化利用主体占比最高,达到76.9%,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主体分别占比7.8%、8.9%、3.8%、2.6%。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坚持“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方向,引导各地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耕作特点和产业现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做好秸秆科学还田和离田高效利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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