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beplay888备用网址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2-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2-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的通知》〔2022〕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农机创新产品购置补贴
(一)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补贴机具范围。2022年将自走式镇压机、毯状苗油菜移栽机等机具列为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补贴范围,后期将根据需要按程序对机具品目进行调整。
(二)农机新产品试点机具范围。包括新型农机产品和成套设施装备。新型农机产品报部司备案同意后纳入试点范围。继续对连栋温室、畜牧用车辆消毒(清洁)设备和水稻育秧中心等实施成套设施装备补贴,其中连栋温室、畜牧用车辆消毒(清洁)设备取消企业投档要求,补贴流程参照水稻育秧中心成套设施装备;新增浓香菜籽油加工成套设备补贴试点。
二、优化补贴政策实施,加强资金监管
(一)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工作。为加快推广应用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我省“三合一”系统部署已完成,纳入“三合一”方式办理的机具包括: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油菜籽收获机、青(黄)饲料收获机、四轮乘坐式插秧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等品目或档次的机具,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试运行,过渡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未达到“三合一”要求的机具将无法录入补贴系统。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因技术原因暂缓实行“三合一”补贴办理方式,具体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购机者和管理部门可下载“湖北农机补贴”APP,进行线上补贴申请和资料审核,管理部门可登录湖北省农机物联网云平台(网址http://hubei.dtwl360.com/),对机具运行及作业情况进行监测。
(二)持续提升补贴政策实施便利化程度。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效能,及时掌握补贴资金需求,不再执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总量110%的,相关县(市、区)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的规定。为进一步助力湖北农业绿色发展,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申请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台数增加至20台。继续实行补贴政策跨年度连续实施,购机者购买符合补贴资质要求的农机产品后,可按规定通过手机APP等提出补贴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持续提升补贴政策实施的便利化程度。
(三)加强资金监管,提升满意度。《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3号)明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约束性任务补助资金,各地不得统筹使用。各地农财两部门要认真实施信用管理和农机产销企业承诺制,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各市(州)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定期调度和发布各县(市、区)资金使用进度,督促各地加快补贴申请办理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补贴申请及时录入,补贴资金按程序按规定及时兑付,切实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提升政策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
(四)做好补贴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内容齐全和信息发布及时。各地要确保近三年内的农机购置补贴受益户信息、补贴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资金使用和结算进度、补贴机具核验制度等各类信息全面公开,同时不得泄露购机者个人敏感信息。2022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nyt.hubei.gov.cn/bmdt/ztzl/wqzt/njgjbtzl/,专栏后台登陆网址:http://jyh.hubei.gov.cn/govapp。
三、加强政策实施监管,严惩违规
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及时主动报告制度,强化企业承诺践诺,始终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机具核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低质伪劣机具和提供不实投档资料、虚开发票、虚购报补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有关规定,强化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查处和省际联动处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到位,有效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秩序。
附件:1.湖北省2022-2023年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湖北省2022-2023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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