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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征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品目意见建议的通知

作者:安徽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3日 收藏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为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提高政策实施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补贴机具品目科学合理,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工作要求,我省拟征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品目增减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内容

  围绕补齐短板弱项,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粮食、油料、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大型智能农机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和园艺机械,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重大防疫、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等急用的农机产品,减少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以及部分低价值、监管风险较大的机具,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在《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修订)》确定的145个品目基础上,研究提出补贴机具品目增减意见建议。

  二、有关要求

  一是规范提出建议。全面落实内控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意见征求、专家论证、集体决策等程序,根据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等因素,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补贴品目增减意见建议。拟新增品目要优先考虑已进入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且补贴资质基本成熟的新型农机产品。

  二是严格资质审核。拟新增的机具品目名称应与《农业机械分类》(NY/T1640-2021)相关品目名称一致并确保品目归属的准确性,且应符合现行补贴机具资质条件相关要求,即应具有对应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专项鉴定大纲),或在农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内。

  三是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市、各有关单位于4月7日前将《新增机具品目情况表》和《删减机具品目情况表》(见附件1、2)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报送我厅农机装备处邮箱(0551-2655780@163.com)或联系人OA邮箱。

  联系人:王燕;电话:0551-62655780。

  附件:

  1.新增机具品目情况表

  2.删减机具品目情况表

附件下载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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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a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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