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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征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意见建议的通知

作者:安徽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3日 收藏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分类分档和科学测算确定补贴额,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与科学性,持续防范风险,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工作要求,我省拟就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征求意见建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关于机具品目增减。

  1.《2021-2023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2022修订)》现有通用类机具品目21个,请在此基础上提出品目增减的意见建议,并说明具体理由。原则上,新增的通用类机具品目应从《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修订)》(农机化总站〔2022〕4号)中选取,且近年资金使用量相对较大。

  2.《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年修订)》现有机具品目120个,请在《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2022年修订)》《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的基础上提出品目增减的意见建议,并说明具体理由。原则上,新增机具品目应从《2021-2023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22修订)》中选取,且近年资金使用量相对较大。

  (二)关于分类分档和补贴额调整优化。

  注重从同一品目内主流产品以及产品的主体结构和主要功能变化情况,统筹考虑机具性能、材质、结构和质量等指标,防范发生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推进优机优补,提出机具档次划分、分档参数增减、补贴额测算确定等意见建议。其中,新增的分档参数应在现有推广鉴定大纲(认证规则)范围内选取。

  二、有关要求

  (一)充分征求意见,规范提出建议。

  各市、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广泛征求鉴定、推广等系统内机构和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部门,以及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农机手和农机产销企业的意见,组织科学规范的论证,按程序提出意见建议。

  (二)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机具品目增减、分类分档和补贴额调整优化的意见征集与研究工作,于4月7日前将有关材料(格式参考附件)的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报送我厅农机装备处邮箱(0551-2655780@163.com)或联系人OA邮箱。

  联系人:王燕;电话:0551-62655780。

  附件:XX市(站)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

  览表的意见建议(参考格式)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3月日

  附件

  XX市(站)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

  补贴额一览表的意见建议

  (参考格式)

  一、关于机具品目范围调整的意见建议

  1.通用类机具品目增减意见建议和具体理由。

  2.我省机具品目增减意见建议和具体理由。

  二、关于机具品目分类分档和补贴额测定的意见建议

  (一)XX品目

  1.机具档次划分方面

  2.分档参数增减方面

  3.补贴额测算确定方面

  4.其他

  (二)XX品目

  ……

  注:

  ①按品目列出意见建议;

  ②增加分类分档参数的,需提供新增参数对应的推广鉴定大纲(认证规则)名称;

  ③对机具档次进行重新划分的,需一并提出划分后的机

  具档次对应的建议补贴额和测定过程,主要包括平均销售价格、测算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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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a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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