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小程序

河北省关于延长“国三”农机产品农机补贴办理时限的通知

作者:河北农机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2日 收藏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为保障购机者利益,稳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预期,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有关要求,现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引导还未申请录入的购机者在延长时限内尽快录入;严格做好补贴机具核验,确保补贴工作规范实施。

  各有关农机产销企业要根据销售记录,逐一做好购机回访,督促指导购机者按时限要求申请办理,购机者逾期未申请补贴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购机者和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

分享到:
新闻来源地址: http://218.12.43.231:7505/
  • 游客
    发布于2023-08-02 20:55
    早些干嘛哩
加载更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