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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关于2024年第一批农机试验鉴定结果的公示

作者:北京农业农村局 本站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0日 收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山西三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2种产品(见附件1)通过省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17:00止。

  2.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抓紧认真核对附件1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不一致,应于2024年8月2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bjnjjdtgz@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鉴定检验科。

  3.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4.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次公示产品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批准后形成本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审核通过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4年第一批).xlsx

  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

  2024年7月26日

  (联系电话:010-59198701,电子邮箱:bjnjjdtgz@126.com,传真:010-59198692;通讯方式: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60号,邮编:100079,收件人:鉴定检验科6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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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s://nync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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